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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后过户房产有哪些需要注意的

发布时间:2023-11-02 13:56:23 浏览:626次

文章导读:离婚后房产过户也是比较麻烦的一个事情,其中也是有很多的细节需要注意的,先了解下流程情况吧!

离婚后过户房产有哪些需要注意的

1、如果双方协议离婚并办理房产过户,可以直接到民政部门办理,但一定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,避免多生是非。

2、离婚时,离婚协议书可以签订,但必须要到民政局盖公章,或者直接申请法院判决。

如果是私下协商的离婚协议书,那么交易时双方都得到场签字。

3、离婚房产转移过户需要由双方共同申请,若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,除了要携带上文所说的资料,还应该提交公正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。

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双方到场吗

离婚后房产过户需要双方都到场。具体内容如下:

1、携带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离婚证、离婚协议、产权证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;

2、到房管局填写房产证过户申请表、提交免征契税申请;

3、房管局发放过户回执;

4、领取已更名的新证。

离婚后户口分户的处理如下:

1、留着原地。其实离婚与户口不存在必然的联系,相关法律在离婚与户口这方面没有明确的规定,但是为避免日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和经济纠纷,一般来说是建议迁走户口的;

2、迁回原籍。不管夫妻双方是诉讼离婚还是协议离婚,都需要凭法院的判决书和离婚证到有关部门办理户口相关手续,只要原户籍地同意,是可以把户口迁回原籍的;

3、再婚后迁走。如果获得离婚另一方同意,在离婚时将户口留在原地,再婚时直接迁去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也是可以的;

4、另立门户。即离婚后其中一方既不把户口留在原处,也不把户口迁出所在地。因各地区规定不同,自行立户的条件也是有所区别。

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如下:

1、双方协商的原则。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,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,不能由一方决定;

2、男女平等原则。不能歧视妇女,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,就应少分,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,应尊重妇女的权利,保护妇女权利;

3、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、无过错方的原则;

4、给予补偿的原则。一方因抚育子女、照料老人、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,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,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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